你的工伤认定已经出来,并经鉴定伤残为4级,如果该工伤认定书已生效的话,那么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你的案件就适用.如果你想和公司一次性了结,只要你和公司协商一致,当然可以.对伤残津贴,法律规定是你本人工资的75%,现在没有20年赔偿的规定,就是进行劳动仲裁,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法律裁定是不可能就是20年的赔偿,事实上,20年的赔偿对你是不利的,如果终结劳动关系,单位是不可能再为你交纳相关社会保险的,另外,如果你担心以后工伤复发,这部分你也很难再向公司要求.相信你也查阅了相关法律资料,五级以下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对于四级,为了保障受伤者的权利,一般不设这方面的规定.如果你想合理解决的话,即想一次性得到赔偿,又想以后不受影响,可以和公司协商,是否可以就伤残津贴一次性给你,但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为你交纳社会保险,以后工伤复发还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另外,你和公司都想一次性解决的话,对你的伤残津贴可以协商,对以后工伤医疗补助也可以协商,当然还有就业补助等,可以参照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的五级以下的标准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