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甲与乙并不认识,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对其追究相关责任?
更新时间:2025-02-20 09:22:28
问题描述:
前几天,我一个朋友甲与乙发生冲突【甲与乙事发前互相不认识】。我与甲的共同好友丙想要约乙私下进行调解,由于甲与乙并不认识,我与乙是相邻班级,于是丙请我代为帮忙传话。传话内容大体如下:希望放学后,可以见一面了解情况。当时乙将事件交给校方处理。校方现将我定义为第一责任人,是否合理?且在处理过程中,校方个别人员对我出现诬陷,侮辱等行为,我是否可以对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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