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教一下:1、医院不开医疗证明给我们,是否合理。2、伤势未好,厂方安排上班,是否合理。3、到5月9日工伤有一个月了,如果厂方没有去报工伤,自已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的话,
更新时间:2006-05-07 11:02:38
问题描述:
我老乡的工伤快好了,原来4月9日至4月12日在惠州江南医院冶,后4月14日至4月21日,在福田医院打消炎针,并没有住院,4月22日到现在在休息. 5月4日厂方要求我老乡上班,可他的伤势并没有完全康复,而后期在福田治疗,医院给证明给了厂方,我们问医院要证明却不给,说谁出钱,证明就开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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