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申请财产保全以我现在的情况能有多大的胜算
更新时间:2006-05-02 20:36:01
问题描述:
2003年9月4日,经老乡介绍,我父亲用借款购买的小型货车以固定承包的模式在一家企业进行运输,并签立了合同:合 同甲方: 陈** (粤B—Y1480)乙方: **分厂甲方于2003年9月4日将车号为粤B-Y1480的人货车租给乙方用作运输。双方签定合同如下;一、 乙方付给甲方每月运费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人民币)二、 付款方式,月结30天三、 用车期间乙方只负责油费、过桥、过路费,不包食宿。四、 甲方负责车主本身的一切义务,包括安全行车、汽车保险、交通事故处理以及汽车本身应缴的一切费用。并且自已提供司机。五、 乙方每月给予甲方一天的保养时间六、 现定合同期为一年(2003年9月4日开始至2004年9月3日)甲方:陈** 乙方:宋** (盖章)**实业公司(香港章)2003/9/8(合同完)(乙方签字人为当时该企业的主管)一直以来我和我父亲都以为我们这种形式是属于劳动用工类型,谁想后来一经了解原来是属于租赁合同,特别是我父亲到现在还不能理解,因为必竟我父亲每天在乙方的企业早出晚归,住也是在厂里,每月工作30天,基本上没有什么休息,自然而然的就认为这是一种劳动用工关系了.我父亲以这种合作形式一直进行到2006年4月15日,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并且由于工作心切,对老板的长期托欠运费也只能是忍耐,4月15日在我父亲提出、并经双方同意终止服务关系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并没有付给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剩余的运费,后经多次追讨余款都未能如愿,直到4月23日才付给甲方二万元。后在经甲方的强烈要求下,乙方老板才同意以书面的形式补签了一份余款欠款凭据:今 欠 到陈**运费、工资总金额¥189000元(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工作起始日期2003年9月4日至2006年4月15日共计31.5月,每月6000元,已付127400元,下欠61600元同意以上欠款查实后,在2006年10月前结清,务请放心。**分厂:张** (盖章)**实业公司(香港章) (盖章)深圳市龙岗区坪地年丰**五金塑胶电镀厂 2006年4月24日(欠款凭据内容为甲方书写)(合同与欠款凭据内容都是完全对照输入)从甲方目前了解到乙方的信息来看,乙方企业经营状况不太理想,托欠款的事情时常发生,很多都没有偿还,并且处于一宗污染生态的纠纷案中,由于担心欠款难以收回,现欲借法律途径解决,希望有关法律人仕能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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