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想问的是以后要和保险单位处理赔偿问题,是按600元还是按1000元谈赔偿?公司这样的行为有没有违法?
更新时间:2006-04-29 20:03:37
问题描述:
2006年1月1日 3:20我检查压榨机浆板压榨质量时,由于戴着胶皮手套取样检查,右手被压榨机预粉碎辊绞住,致使右手从小臂处断掉。 工伤鉴定结论已出,为四级。现在要进行工伤赔偿。公司为我交纳了工伤保险,我的工资是1000元,而公司是按600元为基数交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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