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是否应该给他所谓的赔偿费?我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06-04-25 20:11:43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于2004年7月18日登记结婚,2005年1月25日举办婚礼。一年多来,我们一直分居两地,感情逐渐淡化,且婚后未育。今年3月24日和4月8日我陪他分别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浙江省人民医院做检查,均诊断为无精子症。且通过多方咨询无法治愈。我想到离婚,他也同意但索要7.8万元人民币(7.8万元包括婚前的2万元财礼钱、婚后寄回家的3.2万元生活费及房子装潢折旧费2.5万元),对于这个条件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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