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提出离婚,是否合理以及数目多少合适,丈夫均不同意(他早有离婚准备)我应该提出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7-10-08 08:50:30
问题描述:
目前和丈夫分居,我打算提出离婚,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对家庭非常不付责任,对我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我认为丈夫应该做出赔偿,不知道是否合理以及数目多少合适,我介绍一下具体情况,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1.丈夫没有一点责任心,对家里一切不闻不问,对我也漠不关心,长期实施冷暴力。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深夜很晚才回家或者连续很多天不回家。
2.丈夫婚前欠别人4万元,婚后在我极力劝阻反对的情况下做生意再次负债约4万元,而丈夫生活开销很大,丈夫将收入交给我管理期间,我积极主动还款,目前大部分欠款已还清。1年前,丈夫不再向家里交钱,我独自承担家里一切开支。我和丈夫没有购置任何固定资产,也无积蓄。我们居住的房子属公婆所有,期间公婆不止一次提出将房产转给我们,丈夫均不同意(他早有离婚准备)。
3.婚内生有1女,为剖腹产,怀孕期间丈夫没给予我任何关心照顾。怀孕时我患妊高症,生产时因胎盘植入,出血较多,身体遭受极大损害。女儿1个多月时,丈夫因和我起争执,抱孩子到公婆家居住,抱走后第3天,孩子死亡,死亡原因我不太清楚。据说孩子和丈夫睡在一起死亡的,当晚丈夫在外喝了很多酒,深夜才回家。孩子身体一直很好,死亡前一天也无异样,健康活泼,莫名其妙就走了。
请大家就我的情况帮我分析一下,我应该提出赔偿吗,多少合适?
还有一问,婚后丈夫和人合伙做生意,在公司内占25%的股份,离婚时我有权要求分这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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