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大会是否有以上权力?我如何能如数的得到赔偿?土地赔偿金需交个人所得税吗?盼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22 17:03:13
问题描述:
我家是农民,与村委会及镇政府签订了到2028年的耕地承包合同。于今年,经县政府批准,我所属的耕地被征用建厂,建厂方也按规定作了赔偿。但村委会称,已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将征用土地赔偿金平均分给村民,再重新分同等面积的耕地给我家,只给青苗费和按全村人平均分的土地赔偿金,没有就业安置金,而且需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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