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之前不懂法律现在才发现这合同,不太公平,正规合同中乙方可以因某些原因解除合同,但此合同中只提到甲方的好处权益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么请问除合同外,租房合同还受其他制约么什么条件下乙方可以解
更新时间:2006-04-22 09:39:09
问题描述:
本人系大三学生准备考研,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租前签了一份合同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 签订地点:出租房内承租人: 签订地点:出租房内第一条:租赁期从2006年3月24日2006年6月24日。第二条:每月租金贰佰五(250。00元/月)。第三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租金每月24日准时预交下一个月租金。第四条:租房内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管费。三家共同商议支付,(水2元/吨,电,0。55/度)。第五条:承租人必须住满三个月,并交押金300元。第六条:承租人要在第3个月提前10天决定是否续租。并通知出租方。第七条:合同解除扣除押金。1。承租人不按时交付相关费用。2。不能住满3个月,或在第3个月没有提前10天通知不想续租。第八条:出租人未按时或按要求修理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由出租人负责赔偿。第九条:房内公共家俱在非正常情况下损坏,将个人自行负责维修与赔偿。第十条:押金300元将在2006年6月24日返给承租方。第十一:承租方在租房合约期内不能:转租他人。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出租热病 : 承租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单位: 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后因房子后方有施工地嘈杂,想解除合同对方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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