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我现在想辞职的话,还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吗?还有公司会给我赔偿吗?我们公司的势力很大,通常会扣留辞职员工的奖金和档案,不给办理。我要想辞职,并能得到档案的正确做法是什么呢?
更新时间:2006-04-20 18:33:36
问题描述:
我从2005年7月在宁波一家外贸公司工作至今,已经近10个月了,试用期是6个月,已经转正,而公司却从2006年3月份才开始给我做社会保险,而且每个月都是在20号以后才发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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