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自己该怎么做,因为我怕伤害了其他的人,我有什么法律的手段来控制吗?请律师尽快的答复我。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18 11:16:55
问题描述:
我和我前妻结婚5年,生育有一女,但是在共同生活中,我发现她不是我心里最喜欢的女人,一点没有修养没有素质,在此期间,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她是我一直喜欢的女孩子,所以于2005年12月19日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时我答应将所有女方带来的嫁妆啊什么的都归她所有,由于她没有抚养女儿的能力,所以女儿协议归我抚养,本来是要求她要出一个月150元的抚养费用,后来由于她家人说她没有工作哪里有钱给,我答应了她不需要她的抚养费用,最后还谈到她跟了我5年什么都没有得到,要求赔偿损失,我由于经济条件也很不好,外面还欠了款,但是我为了安慰她,所以我写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给她,写好是3年之内给清,我和她离婚后,我很快就与我现在的妻子结婚了,我由于不想再给她带去什么伤害,我一直是没有告诉我前妻,我觉得没有必要告诉她,最近2天她打听到我结婚的消息,觉得我离婚是因为那个女孩,所以要叫我3天只内马上把8万块钱给她,不然要来我的新家闹事,还要去闹我现在的妻子的单位,威胁了我很多很多事情,因为我现在一时间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钱,我也不可能一下子拿得出这么多钱,所以我没有答应她,她就一直在纠缠我,请2问律师,我该怎么去面对这件事情,请求尽快得到回答。他们继续纠缠的话,我可以撤消欠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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