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被单位领导指使他人橇开,房内还有我大量的私人财产,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伤害。
更新时间:2006-04-19 08:28:38
问题描述:
我是济南市**医院职工的家属,2005年底我太太分得医院的旧楼房一套,2006年4月5日下午我太太去医院办公室开会,会后,医院给我太太一份限期三天倒出原居住平房的书面通知,此书面通知的落款日期为2006年4月1日,2006年4月7日上午10点多医院就派人撬开我的原居住的平房房门,让医院的保安搬入居住。当天上午10点41分我第一次接到医院工会魏干事的电话,要我给其面子倒出原居住的平房,当时我在外边,在电话里说不清楚,中午近12点回来,医院的保安已经于上午10点多入住了,搬进两个上下铺的铁床,在房间的保安足有10多人,医院的保安说是这是医院分给他们的房子,要求我出具房产证以证明这房子是我的,我有什么事情,让我去找医院的领导,具体找哪一个领导,占据我平房的保安就是不告诉我。我于12点02分报110,110的民警来了以后说是这是医院内部调房分房事情,并且把我带到工人新村北村派出所接受询问,告诉我可以向天桥区人民法院起诉。至今,医院负责撬门的领导没有一个出面的。现在被医院保安占据的我原居住的平房内,还有我大量的私有财物:电视机、录像机、手表、首饰、家具、衣物、床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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