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第二次手术向病人收取23000元的医疗费用合理吗?2、在病人拒绝第三次交不合理的14000元医疗费时,医院却停止给才动大手术三天的病人用药,这合理吗?3、是否可以起诉医院?可否在泸州申请法律援
更新时间:2007-08-23 08:37:56
问题描述:
我一个小妹,家住贵州赤水市农村,刚19岁,前年在医院检查出患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今年初家里筹集了治病的钱后,于3月15日在四川省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做了间隔修补手术,花了22000元左右的医疗费,出院后几天,却发现全身肿痛,到泸医附院复查时,医生却说:“上次手术的余渍未清除干净,且还有一个间隔缺陷未发现、未修补,需再交18000元,再次做手术完善”,真不知如此大的医院、如此先进的设备、如此高明的医术,却怎么有如此大的疏忽。由于病情紧急,家里只借到了9000元交到医院,在4月12日花了八小时做完了第二次手术,手术还算比较顺利。到了今天4月16日,医院又叫交14000元医疗费用,由于家里确实再拿不出钱,也觉得医院实在不合理,拒绝交钱,而医院的反应是:今天只给病人输了一瓶液。如此一来,病人要花近50000元来治疗,而且还要受二次手术痛苦的折磨,去年我一朋友在杭州做同类的手术,才花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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