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事各方当事人应如何承担什么责任。二、若是提起民事诉讼,老曾应承担多少责任?老曾的儿子应承担多少责任?王某在此事中应承担多少责任?陈清在此事应承担多少责任?
更新时间:2006-04-15 19:09:26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请教的问题如下:人物一:老曾,农民。 人物二:陈**(村民小组长) 人物三:陈** 人物四:陈** 地点:本市某农村某村民小组事件:事件: 2005年春,陈**在组里开群众会,将老曾的承包田强行分给陈**种。老曾多次找了村委会,但村委会一直拖延未处理。老曾找到乡政府,乡政府进行了调解。一是田返还给老曾(因田已种,在晚谷收后还),二按每亩100斤付谷给老曾,由支部书记担保在晚谷收获后给付。 2006年春,陈**又将老曾的田耕了,之前按乡政府应给付的谷也未给付。老曾再找乡政府,乡村两级协调将老曾的田归还了(未付谷)。 陈**见分田未果,到处说:上次分田是被老曾钻了法律的空子。这次我们将他的地分掉。不要管他,他家里没有几个人。 因陈**从外处迁户至该组,购老曾屋后住房居住,购房时已包括屋后的菜园地,房主在后面收回了地。 处理占田后的第三天,陈**作主将老曾的地分掉了,当时陈**的老婆(王某)见地分了,就将老曾地里种的树拔掉了(树是今年正月种的白杨)。拔树时陈**、陈**的妻子也参与了。事后老曾找了村委会,村干部一直不作处理,开始还认为地是组里的地,应该分。 见自己的地被人分了,地里的树也被人拔了,事情过去了近两个月也没有人处理,老曾忍无可忍。老曾的儿子从外地回家后就将陈**门前的桔子树砍了五棵。在砍树的过程中,陈**的妻子(王某)跑过来抢老曾儿子手中的刀,因担心刀被人抢走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老曾的儿子就将陈**妻子的手抓住。王某抢刀未果,就跑到老曾的屋后,一口气将老曾的树折断了数根。老曾见王某破坏自己的树就跑过去拉住她,王某见有人拉他,就将老曾的手咬住。于是二人扭打在一起。 事后,老曾的儿子陪同王某到医院检查,结果王某右臂尺骨骨折。现医院已进行住院手术治疗。住院六天后医生认为可以出院。但王某坚持要继续住院。老曾的儿子已为王某交纳住院费5000元,检查费300多元,生活费200元。因老曾单身一人,王某不断地向老曾的儿子要钱。要求继续住院,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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