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指导,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17 23:41:13
问题描述:
律师好: 我一案件胜诉(25万元),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款项执行到位后,法院从中扣除执行活动费10%(即25000元)后才支付给我,通常“执行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所谓“执行活动费”与“执行费”有何区别?法院向申请人扣除“执行活动费”有何规定?另外:从判决生效至执行完毕相差一年半,按规定还有一笔迟延履行金,请问:这笔迟延履行金我该如何主张?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