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够起诉吗?2,我起诉谁?3,我胜诉的把握有多大?4,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最大的赔偿额度是多少?5,我可以和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吗?
更新时间:2006-04-15 18:55:00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12月25日休产假,单位规定临时工的产假为3个月,在我的产假即将到期(2006年4月24日)的4月10日我所在的部门,举行了一次竞聘上岗,于4月15日向我通知,我没有竞聘成功,被解聘回家。但是,在参加这次竞聘的10个人中,我的学历最高,工作时间最长,工作业绩最好,并且我认为在这次竞聘的参加者中发挥得最好。没有被解聘的理由。我所在的部门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岗10年,年龄超过30岁,就会被想尽办法辞退。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它们在我休产假期间举行岗位竞聘,并且以这种方式将我辞退,严重践踏了我的合法权益。希望律师能够从专业的法律角度给我相应的援助我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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