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第一份分配协议虽然没有涉及房产部分,但注明遵照遗嘱分配的,法律上是否视为对我爷爷的遗赠的接受呢?2、虽然有2个月接受期限但结合第一份分配协议,法律上是否认为我们那份房屋租赁协议视为已经接受
更新时间:2006-04-16 22:57:17
问题描述:
我爷爷留有一份公证遗嘱内容是“他的两个儿子以及4个孙子按比例分配他的生活用品以及房产,他的两个女儿不得分配所有他的遗产(主要原因没有尽过赡养义务)并不得干预遗产事宜。”我爷爷5年前去世,去世后两个月内关于遗留的生活用品以及现金6个继承人有一份分配协议,协议注明按照公证遗嘱分配,过了5个月房屋对外租赁,6个享有分配权利人又签署一份协议,注明租赁利益按遗嘱比例分配并且分配了两年。最近办理房产过户时,公证处提出4个孙子属于遗赠并且2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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