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11个月后,今年4月初被公司违法解除,我提起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1、我现在的情况是否有办法合法拒绝公司的出差安排?
更新时间:2024-08-10 06:09:4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入职11个月后,今年4月初被公司违法解除,我提起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仲裁支持了继续履行,但工资支持有问题,裁决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正常劳动工资发放,但后面的按照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我不服此点裁决,诉至法院。等待立案期间,公司表示对继续履行无异议,安排我到
南京出差,我到达指定地点后,对方以保密项目为由让我签署保密协议,之后工作时间(08:00-17:30)收缴我手机,临近下班以验收工作为由将我的工作代码删除并清空回收站,让我重做并口头告诫做不完不准下班。我当时感到受到胁迫,借用他人手机报了警。警察出警后说工作时间收缴手机如是公司规定他们无权干涉,且公司未实际限制我人身自由,劝说双方后走了。之后我以身体不适向公司请假回到老家诊疗。目前在诊疗病假中。
我想麻烦您请教下:1、我现在的情况是否有办法合法拒绝公司的出差安排?因为公司并不是真心继续履行,而是故意把我调离常住地北京并恶意收缴手机,后续导致我无法接听法院联系电话和处理诉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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