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因为一个建设项目引发荒山权属纠纷,而后两村派代表与自然资源局、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于2021年1月28日(甲村与乙村)签订了一份调解书有什么好的方案可以补救?
更新时间:2024-07-27 06: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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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因为一个建设项目引发荒山权属纠纷,而后两村派代表与自然
资源局、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于2021年1月28日(甲村与乙村)签订了一份调解书,均盖有手印,现在2024年7月,国家要征收该建设项目范围内的荒山土地,现乙村表示21年签订的调解书并未与乙村召开群众会议协商,所派去的代表并不知情,是随便叫去参加的,并没有经过民主选举和授权委托,所签订的协议书不合理,要请求自然资源局撤销21年签订的调解书,能否撤销该调解书,如何撤销,如不能撤销,有什么好的方案可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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