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费用问题我想请问一下:我可以要求饭店继续赔偿多少金额,另外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13 18:25:15
问题描述:
我跟随旅行社去安徽大王洞游览,在旅行社安排的就餐饭店内因地面积水,并无警示牌而不慎摔倒,造成两颗牙齿跌断一半。当时旅行社的经理答应我们解决并由他和饭店达成协议,赔偿我们200块钱,旅行社帮我们交了意外伤害保险,现在我们回到南京 ,保险公司和我说医药费在免除100元的责任险后替我们报销8折。而且所有的费用不能超过10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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