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
更新时间:2006-04-09 20:13:55
问题描述:
2004年07月1日,我违反了单位规定,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并且承认了错误.。2005年3月单位做出将我开除的行政处分,但单位职代会没有通过.2006年3月单位欲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违犯了单位的规定.但从2004年07月1日以来,单位并没有对我进行任何教育,从05年3月以来,单位也没有给我任何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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