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双方共同还债的房子已经归男方,女方要求把剩余债务除去,余下的钱平分合法吗?女方主动提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6-04-09 15:13:09
问题描述:
你好! 我亲戚和他前妻2005年10月分协议离婚,离婚由女方提出。协议中定好 ,房子归男方所有,孩子有男方抚养,女方每个月给生活费100元。房子是2004年2月买的,钱一部分是亲戚自己一切存的,一部分是公积金贷款,一部分是想私人借的。2004年4月他们就结婚了,结婚后共同还了一些钱,他们离婚后债还没有还完。现在女方要求平分他们除去债务之外剩下的钱。 听说离婚由谁提出,谁就要赔偿另一方,请问有没有这样的规定?男方是否要求女方赔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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