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韩先生,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此事,而且我自己觉得移动公司此举纯属霸王条款,即使当初我们自己不谨慎,把身份证给某个朋友办理了移动电话,此笔欠费应由我们来归还,那为什么不在2000年的时候通知我们,而
更新时间:2006-04-07 13:24:17
问题描述:
在2000年的时候,有人持我母亲身份证办理了一个移动号码,并且使用后欠费590元左右就一直未再使用该号码,也未再交纳话费,我家一直不知有此事,更不知道欠费一事.就在2006年移动公司突然打电话到我家,称我们2000年手机欠费,并且滞纳金已达万元,要求我母亲马上结清所有款项,我们觉得特别惊讶,仔细回想也没有想起曾有此事,没有理睬,但移动公司频频打电话,并且还打到了我现在的工作单位,要求我们去解决此事,缴纳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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