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这样做行吗?如果我们签订协议的话,要注意哪些方面?考虑到我丈夫工作的特殊性,我们不想上法庭。对方就是看到我们这个弱点,才提出这个要求,我害怕现在给了钱,以后她们又以我丈夫工作为要胁,再提出
更新时间:2006-04-07 13:48:50
问题描述:
我丈夫在与我结婚前与别人生有一个孩子,2001年时我们一次性给了生活费和教育费(到高中为止),双方签好协议,约定大学的教育费等孩子上大学时再付。现在对方提出提前支付大学教育费说是现在生活困难。我们想一次性解决掉,想支付2万元(对方提出),以后不再有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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