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作为企业应该保证正常的用水,不然那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而对方并没有如实的履行告知义务,在合同中只是囵囤的说现有条件,所以我觉得对方有欺骗的故意,以及他们在合同订立以后一二再的承诺打井找水!说明
更新时间:2006-04-05 21:01:18
问题描述:
于2005年4月15日我与别人签定承包工厂合同,投入270万,合同中只说是在现有条件并未清楚说明,该厂没有水,导致我们承包后大量的投入技术与设备后发现严重缺水,对方一再口头上应允说帮助找水,但无果,导致一年的承包期内本来承包的6个炉子只能勉强使用3个,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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