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向律师您咨询以下问题:1、法律法规角度看,楼上住户饲养信鸽是否合法。因为该住户持有相关证件;而早于2003年4月“沙士”期间,茂名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住宅区管理的规定》,规定中有:“住宅区内
更新时间:2006-04-05 08:44:03
问题描述:
我们家住一楼,从1989年起二楼住户在外墙以外的阳台及窗外大量饲养鸽子、鸟等动物,这些动物不定时的鸣叫声无时无刻干扰相邻住户的正常休息、生活;鸽子等动物脱落的大量羽毛、排泄物气味随风飘入住宅阳台、室内,造成严重污染;清洗动物粪便的污水随便向阳台排泄,严重污染本住户雨蓬及楼下绿化公共场所。 就此事,本人已于2004年10月起向河东物业管理公司多次电话投诉及书面反映,但楼上住户以持有信鸽协会的证件、茂石化某领导的签字书为由,说其饲养鸽子等动物的合法性;而河东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说信鸽协会职权大于物业管理部门,因此此事一直无法解决。为此,本人现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对楼上用户提起诉讼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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