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可以发布微信朋友圈不,发布是否犯法根据情况而定。
要看是否有不实信息,或者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存在,否则不违法。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制订了规范、标准且实用的各类司法判决的文书样式。
因此,各类判决书的写作程式,应当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制作判决书的规范要求。
不能在朋友圈发布谩骂的内容是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对他人辱骂、发表侮辱性言论,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