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扣车报警后,警察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以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如果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刑侦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巡逻警察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受理。然后根据案件情况,移交主管部门管辖。经公安机关责令,能及时返还车辆赔偿损失的,可以根据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
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