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检车辆查封到车管所尽快办理年检的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在处理完机动车相关的违章事故后,才能按照法定流程,申请机动车年检。
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
车辆年检前准备的资料如下:
1、到车管所提前预约年检的时间;
2、 携带交强险保单、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按预约时间到车管所补检即可;
3、清除违章,验车之前到交管局的网上检查自己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如果有违章尽快处理。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