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后一人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对方是否有权找我赔偿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6-03-29 19:21:30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2月13日与人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4年,租金3500元一年。违约金10000元,但是我的门市一直以来都租给别人在做生意,与现在合同签定人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告知原承租人,现在原承租人不同意搬出去,并愿意以高于现在合同签定人的价格继续租我的门市,我与后一人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对方是否有权找我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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