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去劳动局告她还是去法院告?该告她什么罪?你您帮帮忙了!谢谢您了!
更新时间:2006-03-28 11:34:27
问题描述:
3月18号中午.我司被盗一台价值一万两千元的手提电脑.当天已把小偷抓到已交给了有关部门处理此事.公司管理者告诉我们员工:\"因为证据不足只要回了6000元,剩下6000元就由公司的业务人员赔偿,赔偿分配如下.手提电脑负责人两人\"小威,也就是我\"赔偿1000元.小燕200元,主主管500元,负主管两个小伟200元月娥200元,其它三个业务员各赔100元.新业务员工作不到三个月的赔50元.赔偿由三月份工资中扣除.\"为什么我被扣1000而小燕也同样是手提电脑的负责人只扣200元?黑老板这样说:\"你是这件事的负责人,(其实我跟小燕的职位是一样的)电脑是放在你的桌子上不见的,而且你去吃饭了没有叫别人看好.(我没有离开公司就在公司的营业厅吃饭)所以责任最大的是你,你不用说了,当时抓到小偷的时候叫你做证你不做(因为我跟本就没有见过那个人我怎么做证?她说没看到你可以做假呀,我是不会做假的)出了这么大的事叫你配合公司你也不配合态度极差...如果你不服你可以不做了...(我很气...)\"她就这样一口交定是我一个人的错...我找她几次谈话都是这样的回答我.我实在不忍不住了今天我又找她理事....她确说:\"这件事是可以说的,那就不扣你1000元了,扣你1500元吧.\"我听了差点晕过去.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黑心老板.后来我跟她吵了一架.她一气之下把我炒了.白纸黑字地写着而且连我二月份的业绩提成和三月份的工资.业绩提成以及补助都给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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