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等实际费用。我没有注意到物业管理费,我们不应该支付这笔物业管理费。胜算有多大?
更新时间:2024-04-02 01:18:01
问题描述:
2009年3月,我在
无锡租了一栋两室一厅的房子。租赁期为一年。合同中写道:“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电话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实际费用。如果有特殊协议,则从其协议中约定”。签订合同时,我没有注意到物业管理费,房东也没有提出支付。直到2010年1月17日,房东突然发了一条短信,要求支付1433的物业费。在我看来,我们不应该支付这笔物业管理费。请律师指点,万一打官司,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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