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遗产继承人,如果他们就是不同意出售房屋,请问法院最终会判决让乙方夫妻买下另两人的份额吗?
更新时间:2024-04-02 17:05:57
问题描述:
房屋产权证上有两个人,并无约定份额。其中一人(甲)过世,其有三个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三个子女每人应获得房屋的1/6作为遗产。另一位产权人(乙)并非遗产继承人,而是三位继承人中的一位的配偶,因此他们夫妻俩占了房屋产权的1/2+1/6=2/3的份额,拥有房屋的支配权。
目前,他们夫妻俩即不愿意卖房子分遗产,也不愿意给另两位继承人钱,感觉就想拖着。如果我们想要通过诉讼解决,想知道是否能顺利拿到钱款。因为目前对方两人占有2/3的份额,如果他们就是不同意出售房屋,也不想出钱买下其他两名继承人的份额(或只愿意给很低的价格),尤其是乙占有1/2份额,这部分并非遗产,请问法院最终会判决让乙方夫妻买下另两人的份额吗?还是只能出一张确权书,最终也无法具体执行?然后还需要打第二场析产的官司,最终仍然可能僵持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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