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重庆市某医院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根据该医院《员工管理制度》规定
更新时间:2024-03-27 18:08:07
问题描述:
2021年10月3日,王某与
重庆市某医院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岗位为护士。根据该医院《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王某在医院的两次实习护士考核中均为不合格,医院也向王某出具了考核结果2021年11月20日,医院向王某作出了《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通知,王某以怀孕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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