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在一个时限内让我们签定长期的劳动合同,享受企业正常的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和医保等.谢谢.
更新时间:2006-03-25 14:55:58
问题描述:
2000年12月入伍2002年12月复员2003年3月应聘到抚顺烟草专卖局工作2003年7月在抚顺市民政局一次性领取安置费用15000元从工作至今三年整四年头一直签定短期劳动合同而工薪是同岗位长期劳动合同职工的三分之一,奖金是其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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