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6-03-29 10:50:47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想问一下关于风险金的事。我在2000年进入山东淄川制药厂工作,当签订劳动合同时,厂方要求交纳3000元的风险金(我一直保存着收据)。2003年底,企业进行改制,更名为山东金洋药业公司,企业也更换了法人,随后,企业与我们重新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拒绝归还我们的风险金,说是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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