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经过是当时有一个老板个人承包了一处山场做果场,每年以金钱的形式向每家每户进行补偿,是否属于队里集
更新时间:2024-03-16 10:31:59
问题描述:
事业经过是当时有一个老板个人承包了一处山场做果场,由于果场没有水源灌溉果树,于是这个老板看到一处山处有水源,由于这条山上的水源承担着一个生产队部分的农田水源灌溉之用,老板找到我们队里的人(每家每户)进行协商,说需要用山上面的这条水源来灌溉果树之用,每家每户都口头同意了,条件是老板用了这条水源之后,没有水源灌溉农田农作物了,每年以金钱的形式向每家每户进行补偿,若干年后,由于老板经营不善,再没有用山上面的水源了,之后留下来山上的有一个约3个立方大的水池,水池是否属于队里集体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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