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表示可以为王大方办理取保候审,黄勇则给袁宏出具内容为“收到袁宏办理取保候审费用18万元,还是主犯
更新时间:2024-02-26 15:26:28
问题描述:
2019年9月11日,袁宏的妻子王大方(已判决)因涉嫌组
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安平县
公安局执行逮捕后,便找关系为王大方办理
取保候审。2019年10月26日,袁宏通过他人介绍找到被告人黄勇;次日,被告人黄勇与袁宏见面商议,黄勇表示可以为王大方办理取保候审,但需袁宏拿出20万元,其中18万元为跑关系打点费用,剩下2万为事成之后的好处费。2019年10月28日和10月30日,袁宏以银行转账方式分别打款10万元、8万元到被告人黄勇的银行账户,黄勇则给袁宏出具内容为“收到袁宏办理取保候审费用18万元,其余2万人出来付款,万一办理不成,全额退款”的收条。一段时间后,袁宏发现王大方没有被取保候审,继续处于羁押状态,在多次催促被告人黄勇加快办事进度无果后遂要求退
钱,但黄勇未予归还。2020年1月26日,袁宏以黄勇诈骗为由向
公安机关报案,安平县公安局于2020年1月28日立案侦查。立案
后,被告人黄勇于2020年2月10日和3月3日向袁宏共退款18万
元。
如果认定黄勇的行为是
行贿罪(预备阶段)的话,他应该是从犯还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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