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4户不同意,请问我们村收回村民的承包地的行为合法吗?能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吗?
更新时间:2024-02-23 18:51:5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村(自然村)已有宽3.5米硬底化村道,现想在村道旁边建宽(单边)3米的绿道。因之前建硬底化村道时村民已无偿让地。现建绿道全村3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已经同意将原承包地交回村集体,可有4户不同意,认为已有硬底化村道,3米绿道可有可无,反复要求村民让地侵害了相关村民利益。请问我们村收回村民的承包地的行为合法吗?能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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