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我要求安全科责任人带我去医院治疗,鉴定是粉碎性骨折,请问贵律师我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2-09 09:33:09
问题描述:
我在工地上班被上面掉下来的木方料打伤,当场我要求安全科责任人带我去医院治疗,但他们都推说事情多,没时间送我去医院,后来只好自己去,在附近医院拍了影像片,鉴定是粉碎性骨折,并且还错位,医生叫我转去县人民医院治疗及创伤复位,第二天去工地安全科,工地包工头和安全科都说已上报公司了,在第十一天和第二十二天两次在劳动局咨询,都说没有报,到了第三十天公司说我材料不全,第三十一天公司安全科负责人讲:公司不负但任何费用,即费用是医疗费560元,误工费26天计二仟陆佰元,合计三仟壹佰陆拾元,至今小包工班长已付清二仟元,包工头应付壹仟壹佰陆元,现在包工头只愿负坦医药费560元,还有600元误工费拒什,请问贵律师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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