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事情发生快两年了,好象有个时效问题.能否尽快给予明确答复,是否能帮忙代理这个案子,有无把握及怎样收费.
更新时间:2006-03-19 19:53:32
问题描述:
我哥哥是中铁五局二公司(单位在湖南衡阳)的职工,在青藏铁路施工线上工作,04年5月23号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单位做出了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处理,但肇事司机对我们家属的赔偿却至今都没有给我们家属.而是被他们说用来弥补单位的损失,我看了相关的一些文章,这样的处理是不对的.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和第三者侵权赔偿不应该实行补偿制度.也就是说,我们是能得到交通事故的赔偿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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