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母亲真的由于是农村户口且无工作单位而不符合缴纳养老金的条件那劳动局为什么要给我们办理?为什么要收我们的钱?这笔钱是在地税局交的,现在到我们受益的时候却找这种原因?我还想知道2002年国家是否真的
更新时间:2006-03-23 00:10:41
问题描述:
有件事情想向律师咨询一下,我母亲于2002年在大石桥市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但我母亲属于农村户口,且没有工作单位,办理时把1992年-2001年需缴纳的养老金一次性交齐,之后一直到2005年每年都去劳动局缴纳应该交付的费用,我母亲今年刚好五十周岁,应该是快到领取保险金的年限,但是今年3月份去缴纳最后一年养老金时却出现了问题,劳动局的人说我母亲没有工作单位,而且是非城镇户口!对此我十分不理解,当年办理时我们再三问了保险公司的人他们说农村户口即便是没有工作单位一样可以办理,(我想这就是那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吧)当年国家就有这种政策,而且当年(2002年)我母亲刚好够缴纳养老金的年龄,第二年农村户口就不给办理了,如今却出现这种事情,与我母亲同年办理的还有两百余户农民,我父亲今天去保险公司问,保险公司说这笔钱能给返回来,可劳动局说只能给返回百分之八,对此我十分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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