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资和拖欠费用支付未达成一致,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岗无法正常工作,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4-01-13 19:04:05
问题描述:
是这样,我们单位2月初宣布破产,然后陆续劝退了员工,3月26日我也被领导约谈劝退,办理解聘
合同,因工资和拖欠费用支付未达成一致,拒绝了签署解聘合同。3月26日被劝退后,27日向天山区卫计委反应了此事,30日申请了
劳动仲裁。4月某某日接到单位院长微信通知:你于2020年3月26日下午起至今未到单位上班,经单位多次与你联系,你仍未到岗上班。现郑重通知你,请速来单位上班或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否则单位将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对你做出旷工除名决定,并依法解除
劳动关系。3月27日至4月某某日未接到单位及领导的任何通知。4月某某日接到通知后回单位,并与单位领导协商工资事宜,被告知工资由原6000元,降到2000元,本人同意继续上班,但不接受降薪。现在岗无法正常工作,无办公室,无接诊,无具体工作和任务,每日就在医院走廊待着。现在我不上班他找理由开除我,上班他每月给我2000,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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