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需要请教一下。自己缴纳五险一金,我想选择补偿,他是按照我最低1880工资计算的。
更新时间:2024-01-10 10:19:49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有个问题需要请教一下。我是一个事业编正式员工。2004年转业进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吉林省总队。但是由于当时效益好,无空缺岗位,单位当时放长假人数100多人。当时开的是生活费400左右,随着时间推移现在业涨到1704元。2023年12月份单位放发了一个征求意见稿,要求1997年之后参加工作的必须要求回来上班,今年我39岁整整23没上班。要求是处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我按照参加工作年限正好卡在1997年之后上班的。经回去协商无果,单位一共47人放长假人员,40人在1997年之前,会议说的很明确40人保留原来待遇,可以不用上班。那些人平均年龄在46左右,说还有几年可以退休了就养着他们了。我就问我们是不是也可以选择不上班保留原有待遇,领导意思说不行,区别对待。有录音。单位最后处理结果是:一、协商解聘,报总队上级中心进行减员处理,补偿23个月工资,一次性清理。二、保留事业编身份,停薪留职。自己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并交由单位。现在我想选择补偿,可是23年工龄,补偿金额太少了,他是按照我最低1880工资计算的。这样合理么一个事业编辞退才补偿40000多一点。请问律师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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