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可以非诉讼途径解决?2,如果要诉讼,我的一张传真和录音电话可以胜诉吗?我是否可以仅仅以侵占他人财物为理由起诉?(整个事情比较复杂,但是他侵占我的钱确实事实。)急盼赐教!
更新时间:2006-03-16 22:48:54
问题描述:
我也是个在杭州打拼的绍兴人,做外贸生意。05年初我认识到温州龙港的蔡某,他做印刷。我开始让他加工印刷品,做了几个单子。另外有一个小工厂(李某)不能给我开增值税发票,要我现金付款给李某。但是我挂考的外贸公司要求必须要有发票才能付款。由于一直感觉蔡某比较讲信用,我委托他替我开票,我把钱打到他那里,然后有他给我现金付款给李某。因为蔡某讲他们那边操作没有杭州这么规范,所以可以这样做。打钱以前,我让蔡某传真给我一个说明,表示2万多钱有他付出。以后我一次次去催付款,他一次次拖,一直到现在也没有。3月15日我打电话给他,(用免提),同时把双方通话录音。(我已经担心他会不承认,趁他现在还承认但一直拖时掌握一定证据)我打电话过去让他写一张欠条给我,说明欠我2万多钱,在今年3月20日付出。录音中,我称他蔡总,他承认欠我钱,2万多,不会忘记的,3月20日左右付出。但是他今天的手机停机,我没有他其它联系方式,我没有去看过他的厂,他到过杭州,我们见面一次。后来知道他不是老板,是个自由业务员,也可能他有个小的加工厂,没有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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