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对方右尺骨骨折,车主前期垫付医疗费用近6000元,根据这种情况责任该如何划分呢?想做伤残鉴定?
更新时间:2023-12-25 14:53:02
问题描述:
在给公司出差的途中,于2023年8月车辆与自行车发生车祸交警部门认定全责,造成对方右尺骨骨折,车是全险,车主前期垫付医疗费用近6000元,保险公司目前垫付
18000交强险,后期费用病人这边自行垫付,我方公司单位截止一分钱未掏,我在公司所担任教官职务,
合同中司机并不是承担范围,由于公司让我出差发生车祸,目前本人已于10月份离职。麻烦问下,根据这种情况责任该如何划分呢?其次,目前病人在康复阶段,想做伤残鉴定?病人这边跟我沟通想利益最
大化,说是等明年八月份左右看
恢复效果,目前想在医院多治疗,针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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