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某人是否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是否触犯了“国土资发《2005》176号文件,关于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第二项第七条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2.工业、商业、办公用地是否可以交叉使用
更新时间:2006-03-15 17:08:12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 土地管理法过程中,对于如下两项法规理解我不清楚。一、第一章总则的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中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第三章第十条:土地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以上两项条文法规,是否工业、商业、办公用地都归为建设用地。例如:某人在办公用地(该土地是办公用地,有办用地证)上将一部分用地建设为临时铁棚(临时铁棚批文为单层工业厂房)租给他人作为商业用途用于零售建材之用。对此,请问:1.某人是否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是否触犯了“国土资发《2005》176号文件,关于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第二项第七条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2.工业、商业、办公用地是否可以交叉使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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