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消费及赠送礼价过百万,分手时可要求返还吗?协商一致决定择日举行婚礼。是否可以要求杨玉归还?
更新时间:2023-12-19 17:04:27
问题描述:
恋爱期间消费及赠送礼价过百万,分手时可要求返还吗?
2021年5月,李隆对杨玉展开热烈追求,经常一起约饭或一起下
江南游玩,不时对杨玉赠送一些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在李隆的“糖衣炮弹”下杨玉终于在当年国庆节表示同意与其交往。2021年底,双方互见对方父母,双方家长均很满意,协商一致决定择日举行婚礼。李隆为早日
结婚,相继赠送了杨玉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链、奥迪牌轿车、苹果12手机,期间双方也拍摄了婚纱照。2022年4月3日清明节期间,杨玉邮件李隆提出分手,并要求李隆以后不要再打扰她。李隆多次挽留仍未让杨玉回心转意。恋爱期间李隆请杨玉游玩、吃饭及赠送礼物等共花费约一百万元,关于上述款物李隆是否可以要求杨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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