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要求很简单:1、对这次产生的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要进行赔偿。2、如果以后我儿子由于此事造成什么后遗症,我现在将保留对此事的追究权利。3、医院要公开赔礼道歉,并要对我们有一定的精神赔偿。而现在和医院
更新时间:2006-03-15 21:09:02
问题描述:
我的小孩于3月2日上午在杨思医院打过预防针后,下午就出现呕吐、腹泻,而后又伴有发热症状。家人随即就送往上海儿童医院(枫林路)进行治疗。.....直到3月9日晚些时候才有所好转。在此期间,大人和小孩都遭受了莫大的痛苦。而且经过家人对此事的咨询了解到杨思医院对其应付相当大的责任。开始时,该院态度较好也比较合作。我们只是一心想先把孩子治疗好,再谈而后的事情。可现在孩子好了,该院却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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