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前段时间刚从原权利人刘女士那里买了这套别墅,你认为本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12-04 15:17:45
问题描述:
张女士系某美资公司派驻上海办事处执行副经理,2021年1月份,与刘女士商议后,双方签订了刘女士所有的位于
浦东新区别墅一套的
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支付、保证金、优先续租等条款。合同在履行至2021年3月份时,在张女士租住别墅处,突然来一赵女士表明自己是该别墅现在产权人,前段时间刚从原权利人刘女士那里买了这套别墅,并在出示了该别墅权利凭证、身份证等证件后,要求张女士将房租由原来每月4000美金增加至每月6000美金或从该别墅搬出另住。协商未果之下,赵女士以自己是该不动产
物权人,对该不动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处分权,且自己本人亦和张女士并无直接任何合同关系,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张女士从该别墅搬出并赔偿自己相应损失。你认为本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